关于南昌市朝阳中路改造期间交通管理的通告
为确保我市朝阳中路综合改造工程顺利进行,保障施工路段及其周边道路交通安全、有序、畅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39条之规定,决定采取以下交通管制措施:
一、自2017年1月7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,朝阳中路抚生路口(不含)至团结路口段禁止机动车通行。
二、自2017年2月18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,朝阳中路抚生路口(不含)至桃花路口(不含)段禁止机动车通行。
三、请广大市民和机动车驾驶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,自觉遵守上述规定;违者,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。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 点击数:2782 发布时间:2017-07-11 17:21:09 更新时间:2017-07-15 10:05: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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